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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裁判员“确认”、临时“移开”、“据实判定”这些规定,应该全部取消,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,添乱、添烦。
先说确认。必需确认的,现在只剩“击球前自球与他球密贴”一项了,规定他球产生动态为成功撞击,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。
再说移开。界外球影响站位、击球,自己想办法去,可以掌握多姿态击球技术么。阻挡进一门的球,可以学会多点放球进一门的技术,再说,若规则规定大变化,大量减少界外球后,没有一门留球那一说了,挡在一门前的球会大大减少。还有“设障堵截”战术大行其道,比赛不是会更好看么。现在的规定,门后7.5厘米的球才能移开,裁判员的眼,真能测距精确到毫米?产生纠纷难调节,自找麻烦,不如干脆取消。
最后,看看“据实判定”,不据“实”判定,难道还据“虚”判定不成,这还用规定?字眼用得就可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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